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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普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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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休养生息,引出一壶居士推荐怀师《老子他说》开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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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
发表于 2007-5-19 08:47:00 | 只看该作者
高与下,本来就是相倾而自然归于平等的。它的重点,在相倾的这个“倾”字。高高在上,低低在下,从表面看来,绝对不是齐一平等的。但天地宇宙,本来便在周圆旋转中。凡事崇高必有倾倒,复归于平。即使不倾倒而归于平,在弧形的回旋律中,高下本来同归于一律,佛说“是法平等,无有高下”也便是同此意义。《易经》泰卦九三爻的爻辞上说“无平不陂,无往不复”也同此理。
152#
发表于 2007-5-19 08:48:00 | 只看该作者
音与声相和,才构成自然界和谐的音律。因此又有“禽无声,兽无音”的说法。《礼记》中的《乐经》说:“感于物而动,故形为声。声相应,故生变,变成方谓之音。”
153#
发表于 2007-5-19 08:48:00 | 只看该作者
前与后,本来是相随而来,相随而去,没有界限的,无论是时间的或空间的前后,都是人为的界别。它的重点,在这个相随的“随”字。前去后来,后来又前去,时空人物的脚步,永远是不断地追随回转,而无休止。
154#
发表于 2007-5-19 08:48:00 | 只看该作者
总之,老子指出无论有无、难易、高下、音声、前后等现象界的种种,都在自然回旋的规律中相互为用,互为因果。没有一个绝对的善或不善,美或不美的界限。因此,他教人要认识道的妙用,效法天地宇宙的自然法则,不执着,不落偏,不自私,不占有,为而无为。所以他便说:“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焉而不辞。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夫唯弗居,是以不去。
155#
发表于 2007-5-19 08:49:00 | 只看该作者
所谓“处无为之事”是说为而无为的原则,一切作为,应如行云流水,义所当为,理所应为,作应当作的事。作过了,如雁过长空,风来竹面,不着丝毫痕迹,不有纤芥在胸中。
156#
发表于 2007-5-19 08:49:00 | 只看该作者
所谓“行不言之教”,是说万事以言教不如身教,光说不作,或作而后说,往往都是徒费唇舌而已。因此,如推崇道家、善学老子之教的司马子长(迁),在他的自序中,引用孔子之意说:“我欲载之空言,不如见之于行事之深切着明也。”都是同一道理。
157#
发表于 2007-5-19 08:49:00 | 只看该作者
引而申之,老子又说:“万物作焉而不辞,生而不有,为而不恃。”比如这个天地间的万物,它们都不辞劳瘁地在造作。但造作了以后,虽然生长不已而并不据为己有,作了也不自恃有功于人,或自恃有功于天地。它们总不把造作成功的成果据为己有。“弗居”的“居”字,便是占住的意思。正因为天地万物如此这般,不自占为己有的在作为,反而使人们更尊敬,更体任自然的伟大,始终不能离开它而另谋生存。所以上古圣人,悟到此理,便效法自然法则,用来处理人事,“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是为上智。
158#
发表于 2007-5-20 10:43:00 | 只看该作者

第三章

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

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为无为,则无不治。
159#
发表于 2007-5-20 10:43:00 | 只看该作者

老子薄视时贤

第三章是将天地自然的法则,引申应用到人世间的治道的发挥。这章的文字,明白畅晓,都很容易懂得,很好解释。但其中有三个要点,须特别注意,那便是“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
160#
发表于 2007-5-20 10:44:00 | 只看该作者
读秦汉以上的书,有关于这个“民”字,要小心求解,慎思明辨,不要以为“民”字就是老百姓,联想到现代语中“国民”的涵义。如果这样认定,观念就完全错了。古书上的“民”,就是现代语的“人们”,或者是“人类”的意思。那个时候辞汇不多,每有转注及假借的用法。其实“民”字是代表所有人们的一个代号。如果对这个观念认识不清,就很容易误会是上对下的一种称谓,而变成古代帝王统治者的口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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