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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子需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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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予平反正名的一款瓷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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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2-15 10:20:14 | 只看该作者
靖康之变,宋室南迁。所谓宋室是指宋哲宗所废元祐孟氏皇后及宋高宗赵构的妻小。频频遣员,前往杭州,治安修建。表明内定,密都临安。职责所在,内司当先。必早至杭,工匠才全。南迁宋室,孟氏全权。先期视察,宫、窑建完。腊月十五,进驻临安。赵构御北,闻金丧胆。疲于逃命,众愤民怨。太后不满,意欲收权。下属都统(王渊、刘正彦、苗敷),密谋串联。充分准备,安排周全。督烧御瓷,称皇宋款。万事具备,只等大年。构年未至,灯节未见。续烧瓷器,改书“御”款。计划虽乱,重新谋算。派遣王渊,寻领构还。二月十五,渊领构至。赵构笼络,渊得高官。护卫左右,反水叛变,气急苗敷,激怒正彦。三月初五,举事杀渊。太后成皇,“明受”改元。留瓷留款,记实不宣。瓷器应是王渊、苗敷、刘正彦或三人之一所督造。因三人皆是统军武夫,疏于文史,不知“皇宋”已误重前朝。只知元祐皇后(哲宗时封)——宋太后(张邦昌大楚时封)——元祐太后(宋高宗赵构初封)——隆祐太后(高宗后封)诸多名头中孟太后最想要的“称皇的宋太后”——“皇宋太后”。以此写入底款。简化款为“皇宋元年正月十六临安府督造”。并由修内司小官窑烧制了这批瓷器。
   《今古图书集》载:绍兴四年,修内司曾烧冥堂祭奠祭器。据此现代专家断定此为南宋修内司官窑始烧瓷器之时。我认为,绍兴四年加上建炎三年,一共已过七年。时逢战乱,能工巧匠必定早已散失。所以宋室南迁七年修内司官窑才始烧官窑瓷器的历史结论,是极不符合历史实际的,更是不符合常理的。唯有这批款“皇宋元年正月十六临安府督造”、“御“的瓷器才与史实相符,合情合理。当于砖埋中重掘,予以平反、正名,恢复其官绅及历史政要的身份与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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