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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下中国奇闻多,实在出乎我们这些凡夫俗子的想象。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出身的深圳公务员廖某打爹骂娘,这件事太过令人惊骇。首先是北大出身,其次是公务员,再是打爹骂娘,每一个字和词都冷得令人心寒,都热得令人心爆。
网上的批评集中在一个孝字上。孝虽然是一个老概念,但却深入中华民族的骨髓,是几乎每一个中国人无法回避的文化传承。作为中国人,家庭带有某种宗教功能,它是神圣的,一个人如果可以打骂自己的父母甚至咬伤自己的父母,他给我们的印象是这样的人将无事不可做,无恶不可为。咨询台《非常道》女评论人这样愤怒的表达自己的情绪:“我如果生出这样的孩子,我会死不瞑目!”卿卿美女,义烈心肠,好一个彭延媛。
也有人评论说把这样的恶行聚焦在孝上是发生了聚焦误区并且延伸说孝是个过去式概念,并举鲁迅对二十四孝图的冷嘲热讽为例证,这观点我不能同意。孝道在中国不会因为礼教成为过去,它也就随之成为历史陈迹。就像基督教一样,不因为政教合一和宗教裁判所成为历史就说基督教精神已经死亡。基督教精神没有死亡,它的生命力十分旺盛。中国的孝道也是如此。一提孝道就想到二十四孝或者想到贾政与贾宝玉这样的父子,想到焦氏与刘兰芝这样的婆媳,其实使用的是伪命题,是在用影子吓人。儒家的孝道完全可以适用于今天的文明,例如孝敬与孝顺。孝敬什么意思?就是不仅要赡养父母而且有高于赡养的精神关怀。这一点孔夫子早就说过的:今之孝者,谓之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孝,何以别乎?作为人类,对于自己的父母,如果完全没有精神层面的尊重与关心,那么,与禽兽还有什么区别吗?儒家提倡孝顺,孝顺的核心是无违。有人极端理解,认为无违就是什么话都听,这也是曲解。比如我们说一个孩子很听话,包括让他杀人的话吗?显然不包括。说一个人的性格很激烈,包括他要犯反人类罪吗?更不包括了。
虽然是孝的问题,但不仅是孝的问题。在我看来,孝这个概念可以安置于旧的礼教体系内,也可以安置于公民文化体系内。所以我说,廖某的打爹骂娘首先关乎其孝,但不仅关乎其孝,更重要的是公民权力与公民道德问题。
作为公民文化,最重要的乃是自由与平等。首先是自由人格,其次是平等待人,两者一而二,二而一,浑然天成,不可分割。我们过去说,人是不可以杀的,这概念正在有效的文化传播中。同理,人也不可以被打的,任何人不可以在没有遇到相应威胁下去殴打别人。例如利比亚独裁者卡扎菲,临死之前有被殴打和谩骂的嫌疑,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和国际舆论都主张对其死因进行调查。一个独裁者罪恶累累也不可以被打这是什么意思,这是说即使他是一个罪恶滔天的人在人这一点也要给予人道主义的尊重与待遇,这不是尊重独裁者而是尊重和坚守现代文明的准则与精神。
但中国打爹骂娘的事情却不是孤立的,连杀死亲人的事情都多有发生,这当然和教育有关。我以为中国的教育体系中,思想、道德教育真不少,但真正的公民教育非常欠缺。但造成这种社会现象的却不仅仅是教育方面的原因而有更广泛、更厚重的社会原因,我们作为一个公民,在社会上得到应有的尊重了吗?我们的权利得到认真和有效的保护了吗?我们如果受到侵害,可以快捷地甚至不快捷地得到必要的保护和纠正了吗?如果这些都没有,必定会造成产生廖某这样邪恶行为的肥沃土壤。毋庸讳言,我们常常处在被各种暴力包围甚至侵袭之中,公权力的暴力、财富的暴力、黑社会的暴力乃至道德暴力与口舌暴力,更可怕的是我们常常也参与其中,例如在网上骂人,动辄板砖飞来必砸死对方而后快,恕我直言,这真不是一个值得自豪的表现,除非作为弱者面对公权暴力时。所以我要说,对于我们中国人而言,真正建立起现代公民社会才是我们一切努力目标中的首选目标。我不知道这目标何时何日可以达到,但我愿意为其竭尽全力。 |